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
来源:本站时间:2020/7/4 10:47:20
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
农办牧〔2020〕33号
为深入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31号)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44号)精神,落实全国非洲猪瘟联防联控机制视频会有关要求,建立常态化防控机制,分区域、分场群防控非洲猪瘟,农业农村部计划2020年年底前在全国推进建成一批非洲猪瘟无疫小区,建设一批非洲猪瘟无疫区。农业农村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高度重视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。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,是实施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重要手段,是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的国际通行做法。当前,非洲猪瘟病毒已在我国定殖,短期内难以根除,但部分地区自然屏障条件好、病原污染面小,部分企业生物安全水平较高,具备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的条件。各地要准确研判非洲猪瘟防控形势,按照常态化防控的要求,优化防控策略和措施,将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作为重要防控举措来抓,创新工作机制,完善考评制度,强化监督指导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加快推进建设和评估进程。
二、加快推进无疫小区建设评估。每个省份择优选择2~5个生物安全水平较高的养殖企业,示范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小区。要坚持“、宁缺毋滥,成熟一个、评估一个”的原则,加快推进无疫小区建设和评估工作。按照建设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,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,督促指导有关企业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措施。对已经初步建成并提交评估申请的,要尽快组织开展省级评估,经评估达到标准的,及时按规定程序申报评估。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要制定评估工作方案,及时调度各地建设进展,组织专家提前介入指导,做好评估工作,在今年年底前评估一批无疫小区。
三、积推进无疫区建设。各地要坚持先行先试、梯度推进,积稳妥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区选址和建设。在监测和风险评估基础上,结合自然屏障状况和监督保障情况,科学确定无疫区建设区域。着力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,健全动物防疫机构和队伍,完善省际间指定通道、公路动物卫生检查站、无疫区警示标识等人工屏障建设,强化信息监控管理。已建成其他病种无疫区的地区和具备无疫区建设基础的地区,要尽快组织开展非洲猪瘟监测,掌握病原污染情况;具备条件的,要积推进建设,进一步扩大建设成效,经省级评估合格的,及时按规定程序申报评估。
四、加强宣传和培训管理。农业农村部将定期公布评估认定的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名单,并通过中央媒体进行宣传报导。各地要通过报刊、电视、网络等多种媒体渠道,大力宣传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的进展和成效,扩大社会影响。指导企业强化建设,提高度和市场竞争力,促进动物及动物产品实现优价。组织对动物防疫机构、生产经营主体等有关人员加强针对性技术培训,指导落实建设管理措施。要加强对辖区内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的日常监管,农业农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抽查。
五、建立完善支持政策。各地要积创设政策,支持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运营。探索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分级管理制度,对通过评估的无疫区和无疫小区,在非洲猪瘟疫情疫区划定和封锁、生猪及其产品流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。推动将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与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、产业奖补政策等挂钩,强化项目引导。积争取设立专项奖补资金,重点支持监测预警、清洗消毒、无害化处理、信息化平台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。探索建立先建后补、以奖代补等模式,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,带动金融、保险和社会资金投入。农业农村部将及时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做法,制定和完善有关支持政策。